设为首页收藏本站邀请码繁体中文

资料搜索库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380|回复: 0

♪12693_放下感情上的执着 | 3 情感恋爱 | 17婚姻情感

[复制链接]

10万

主题

10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积分
334833
发表于 2023-6-25 15:06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♪12693_放下感情上的执着

——wenda20130616A_1432

女听众:如果一直想过去的事,是不是一种执着心?

台长答:那就说明你跟他本来不应该分掉的,但是你们事实上分掉了,已经没有缘分了。没有缘分那就没办法,再想也想不出来。因为人的想法不代表他一定能得到,所以你还是不要想,慢慢地忘记。就像我们时常也很想小时候的老师、同学,想童年和我们玩得特别开心的小朋友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什么都忘记了。所以我劝你也只能忘记,因为有些事情不是太现实。就像你现在跟这个男朋友不好了,想过去那个,但是事实上,你又不知道他和现在的女朋友好不好。为人家考虑你也得随他的缘,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,因为自私,要把原来的男朋友再抢回来。这些事情已经断过了,再把它粘起来,那毕竟是粘起来的,永远不如新的好,这是事实啊。所以什么事情、什么话都不要做过头、不要讲过头,都会伤人的,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,永远不会讲话讲过头的,孔夫子教我们学中庸之道就是这个道理。这个事情你只能放下、慢慢放下(念经也是没有用的,是吗?)没有用的。因为念经实际上也是在动因果。本来你们两个人没这个运气的,已经结束了,但是你拼命地求菩萨再和好,你不是在动因果吗?除非命根当中两个人还有这个缘分,那么你可以念,但是念回来的都不知道是善缘还是恶缘(如果这种情况下念回来了,是善缘的可能性大还是恶缘的可能性大?)都有,很多人就是念回来的,还是吵架,跟过去一样(如果我愿意改脾气……)有几个人能改得了脾气的?除非念经、痛改前非。中国古人讲的话非常有道理的,“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”。就讲讲你自己,你改得了吗?大家喜欢台长是因为台长跟你们讲的都是实话,我觉得讲假话浪费时间、浪费自己的生命,没有意义的。人在离开这个人之后总是想对方好的地方,你怎么不想想他跟你分手的时候恶的样子?并不是你离开他以后找不到更好的了,除非恶缘没有尽,你就还得想他(如果总想着他就代表恶缘没尽,是吗?)基本上属于恶缘没尽,因为你们是在恶的上面分手的,所以就是恶缘。如果在善的方面开始的,那么就是善缘的持续;恶缘上面开始的,就是恶缘的持续(我现在念解结咒,也在慢慢化解这个恶缘,是吗?)对了,你念到最后,会慢慢不再想他了,结束了。没有还清债务照样会想他(就是我还要念经、念小房子来还这个债,是吧?)对。喜欢一个人有时间的,那段时间爱得疯狂,为他死都可以的,但是一段时间之后,咬咬牙,过了就过了,就没了,这就是缘分过了。咬咬牙把恶缘慢慢化掉,心中就存有善缘。跟他的缘分没了,并不代表以后跟其他人没有善缘(好的,感恩卢台长)要想开,学佛就是要想开。学佛就要碰到台长这种,台长可以指导你们很多。有些事情过了就过了,就像火车一样的,过了这个站就没了;缘分也是这样,再拉回来很少的。拉回来的人还是老样子吵架,就叫恶缘的持续。很多父母亲和孩子闹意见了,打得一塌糊涂,最后孩子出去了,虽然父母亲和孩子最后和好了,实际上已经有隔阂了,对孩子毕竟有隔阂的,回来了也不会像原来的孩子那样。多念心经,至少你心里会踏实一点,不会想到很多。


【师父看图腾 知晓前世今生】
【〔视频〕正信正念 慧命长存 ——恩师卢军宏开示集锦】
【新加坡心灵法门共修会 十周年分享会花絮】
【〔视频〕法门初学者功课 + 上心香步骤】
【〔视频〕经文功效合集】
【〔视频〕经典组合念诵指南】
【〔视频〕经典组合简介】

App下载地址

安卓点击下载:


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



   (点击二维码图片跳转下载地址)

感 恩 分 享   功 德 无 量


    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
    在此篇文章的编辑、整理过程中,如有不如理、不如法之处,恳请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原谅、诸位佛菩萨和龙天护法菩萨原谅!

     祈求观世音菩萨慈悲加持保佑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都能够在心中种下一颗菩提种子,结下一份善缘,消业障、开智慧!

    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请动动手指转发到朋友圈或者推送给您需要的朋友。 感恩您的善举,随喜您的功德。也许正是您不经意的一次转发刚好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 。


更多推荐





上一篇:♪12692_缘分断掉了就不要去想了 | 3 情感恋爱 | 17婚姻情感
下一篇:♪12694_差点结婚,气量太小看不住对方,要改毛病 | 3 情感恋爱 | 17婚姻情感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首页|网站大全|手机版|资料搜索库

GMT+8, 2024-9-20 13:40 , Processed in 0.708486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X3.4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